人保财险连收11张处罚决定书 涉欺骗、拒保两大

2017-01-25来源:中国南京网

  
  日前,保监会连发11张行政处罚决定书,11张决定书集体指向人保财险。据处罚书显示,人保财险在开展电话销售业务经营中,存在使用与事实不符表述向投保人促销的违法行为。同时,人保财险10家分公司存在网销拒绝单独承保交强险的违法行为。
 
  人保财险及10家分公司集体被罚
 
  1月20日,保监会针对人保财险连发11张罚单。
 
  据保监会处罚书显示,人保财险主要涉及两方面问题。
 
  第一为存在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的行为。
 
  据保监会发布的处罚书显示,2015年人保财险在开展车险电话销售业务经营中,公司工作人员存在使用与事实不符表述向投保人促销的违法行为。数据显示,在保监会检查涉及的3个运营中心(共4个,占比75%)、98个坐席组(共421个,占比23.28%)中,超过35%的保单存在电话销售用语与实际不完全相符的情况,超过13%的保单存在曲解商业车险费率改革、电话销售等政策法规的情况,质检均未及时发现和纠正。
 
  对此,保监会认为,上述现象反映出该问题在公司具有普遍性和严重性,人保财险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为存在拒绝单独承保交强险的行为。
 
  处罚书显示,2009年至今,部分分公司向总公司报送辖区内车险网销承保政策,存在网销拒绝单独承保交强险的违法行为。
 
  对此,保监会指出,网销渠道作为公司对外销售渠道,网销渠道拒绝单独承保交强险限制了消费者通过网络渠道投保交强险的权利,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超越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允许的范围,公司违法行为存在时间较长,检查发现后整改无法消除之前违法行为带来的后果,应当予以处罚。
 
  此外,保监会还在同日发布了针对10家人保财险分公司的处罚决定书,涉及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人保财险湖南省分公司、人保财险江苏省分公司、人保财险湖北省分公司、人保财险杭州市分公司、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人保财险安徽省分公司、人保财险宁夏分公司、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以及人保财险江西省分公司。
 
  人保财险11张罚单共涉罚金100万元
 
  据保监会发布的决定书显示,针对人保财险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的行为,保监会决定对人保财险罚款20万元,并对时任人保财险电子商务中心总经理蒋新伟警告并罚款7万元,对时任人保财险副总裁贾海茂警告并罚款3万元。
 
  针对人保财险拒绝单独承保交强险的行为,保监会决定对人保财险罚款20万元。
 
  针对人保财险10家分公司存在拒绝单独承保交强险的违法行为,保监会决定对10家分公司各罚款5万元。
 
  据蓝鲸保险粗略计算,上述罚单共涉金额100万元。保监会同时提醒,当事人应当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银行中的任一银行进行同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交强险难买屡见不鲜
 
  据了解,交强险的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然而对于很多驾驶员来说,买到这款强制性责任保险却不容易。
 
  有网民对蓝鲸保险抱怨,称其在购买交强险的时候被以没有保险单为由拒绝出售,但保险业务员却称愿意提供意外险+交强险捆绑产品的销售服务。
 
  此外,也有多名网民反映,在向保险业务员提出仅想购买交强险后遭到百般刁难。
 
  对此,有律师指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该法律并没有规定车辆必须购买其他的商业保险,如果有保险公司拒绝客户单独购买交强险,该行为涉嫌违法,客户可向保险行业协会反映或向法院提起诉讼。